企业新闻行业动态常见问题

注册商标许可给他人使用,可获得收益!

发布时间:2026-03-25 点击数:2026-03-25

我国《商标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也就是说,商标权人有权将所拥有的注册商标使用权分离出一部分或全部许可给他人有偿使用,即通常所说的授权使用。

商标许可的类型

商标使用许可分为独占使用许可、排他使用许可和普通使用许可,其区别在于:

独占使用许可——只允许对方使用(商标权人虽然拥有商标但在合同期限内也不能使用);

排他使用许可——对方和商标权人皆可使用;

普通使用许可——除了对方,商标权人还可授权给其他人使用;

除此之外,商标权人还可根据双方意愿选择完全使用许可或部分使用许可,一般来说,授权的许可权限越大,得到的报酬就越高。

商标权是企业对注册商标享有的财产权,但要使注册商标成为一项工业产权,为企业创造现实或可得的利益,则必须通过使用。商标的使用首先是指商标直接附着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而行销于市。此外,在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为了商业目的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业务活动,同样构成使用。

商标的使用既可以是商标所有人的自行使用,也可以是商标所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的被许可使用。商标使用许可是商标所有权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权利,运用得当,可使企业获益多多。对此,企业应予重视。

上一篇 返回目录 下一篇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产品中心 新闻资讯 解决方案 工程案例 联系我们
联系微信/QQ:
87590219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玄武湖88号
微信QQ:87590219
手机:181-7047-0219
邮箱:87590219@qq.com
添加微信好友

Copyright © 2025 宁夏厦控科技  TXT地图  XML地图

本站为域名停放页面,全部内容为网页演示效果,无任何实际意义!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和删除!

城市列表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南京 无锡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在线沟通
此域名可出售

This domain is for sale. Contact us directly.

微信客服

微信/QQ:87590219 电话:+86.18170470219 邮箱:87590219@qq.com